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8〕92号)和《中共乐山市委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3+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9〕10号),引导各地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形成符合全省“一干多支”和全市“产业强市”发展战略的产业格局,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委书记彭清华来乐调研指导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和省上在乐重大产业布局安排,聚焦“3+1”产业,统筹全市区域产业布局,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构建具有乐山特色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符合全省“一干多支”和全市“产业强市”发展战略的产业发展新格局,重塑乐山工业新版图。
(二)基本原则。
整体规划、突出重点。落实“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坚持“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发展主线,立足全市整体发展和区域协调,围绕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以“3+1”产业为主攻方向、“一总部三基地”为突破重点,着力升级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
错位发展、协同发展。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人才支撑、交通区位、环境容量等条件,突出比较优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准确定位县域发展重点,强化产业链分工配套和区域协同,培育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和县域经济板块。
优化存量、做大增量。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产品换代、生产换线、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激发传统产业活力。积极顺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前瞻谋划布局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新优势新动能。
扩大开放、深化合作。坚持“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一轮西部开发开放等国家战略,积极参与国内外产业分工合作,充分对接先进生产力,切实推进产业协作配套和承接转移,提升产业开放合作水平。
(三)发展目标。
建设国家生态工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围绕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的内在要求,坚持绿色发展,重点发展绿色清净工业,构建与旅游业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工业体系,创建国家生态工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到2022年,实现乐山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建设国家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示范区。围绕强化全省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产业支撑,紧抓国家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历史机遇,探索转型升级新路径和模式,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着力点,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结构调整,加快推动冶金建材、盐磷化工、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数字经济,不断提升乐山工业经济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整体竞争力,创建国家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示范区。
二、重点任务
(四)支撑“3+1”产业加快发展。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引导各地加快产业布局调整优化,强化区域间产业协作,发展壮大光电信息、先进材料、绿色化工三大支柱产业,构建乐山现代产业体系主体架构,积极发展资源型、技术型、融合型数字经济,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构建特色鲜明、布局集中、配套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
(五)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依托国家级和省级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着力打造光电信息、先进材料、绿色化工、轻工制品等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国内一流、全省领先的集成电路、先进钢铁材料、新型建材、精细化工、食品饮料等产业集群。
(六)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支持核能装备与核技术应用、集成电路、高端材料等优势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创建全省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支持发展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业,优先发展酒水饮料、肉食品、粮油、纺织服装、茶叶、中药材等产业,高水平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抓住建设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契机,加快发展大数据等绿色载能产业。
(七)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贯彻国家加快推进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产业布局优化决策部署,禁止在岷江、大渡河、青衣江等长江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严控在合规园区内新建石化、煤化工、医药、农药、涉磷、造纸、电镀、印染、制革、有色等项目;积极稳妥腾退化解落后过剩产能,认真落实化工污染整治任务,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
三、布局导向
(八)“一总部三基地”所在县(市、区)。
乐山高新区。坚持创新驱动,以城市经济、服务经济、创新经济、创意经济为发展导向,以创新创业基地、城市综合体和楼宇经济为主要载体,以高端化、平台型产业项目为抓手,培育壮大电子信息半导体、医疗大健康、高新智造、现代服务业和数字经济“4+1”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总部经济、创新高地、现代新城”三位一体的总部经济聚集区。力争到2022年,乐山高新区产值规模突破600亿元。
五通桥区。坚持“因地制宜、集约绿色”发展,着力建设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首位发展多晶硅及光伏产业,积极推动精细化工循环化发展,在满足各项环保要求的条件下,加速工业高端优质、绿色低碳发展,打造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区。力争到2022年,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产值规模突破1200亿元。犍为县。按照“资源集约、统筹兼顾、智慧灵动”原则,着力建设犍为新型工业基地,首位发展临港装备产业,提升发展轻工制品产业,配套发展临港仓储、物流业,打造全临港产业示范区。力争到2022年,犍为新型工业基地产值规模突破600亿元。夹江县。紧抓国家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四川建设全国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机遇,充分发挥乐山军工基础优势,着力建设夹江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加速推进科技、产业、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整合,引导资源要素在基地合理布局、集约发展,推动军民融合产业规模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打造民用核技术应用、核电装备、军民两用材料特色产业集群。力争到2022年,夹江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产值规模突破600亿元。
(九)其他县(市、区)。科学处理好稳增长与调结构、旧园区与新基地之间关系,稳步有序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推动符合“一总部三基地”产业发展方向的工业企业将生产环节向“三基地”转移、总部向乐山高新区集中,重点发展特色轻工类产业,严格限制生态功能区工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工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水平。力争到2022年,“一总部三基地”以外的其他县(市、区)产值规模突破1000亿元。
市中区。顺应乐山建设全省区域中心城市的空间和环境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制造环节逐步有序转移调整,推动工业设施优化升级,侧重发展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以商务、信息和文创等服务为特色的高端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沙湾区。依托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的国家级平台和产业基础优势,以后端延伸、绿色升级为导向,推动冶金建材产业优化转型。重点围绕本地及周边地区高端制造、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加大产品技术创新力度,大力发展高标号不锈钢、特种钢、高强高韧耐蚀合金材料等高端延伸材料及精深加工制品,鼓励发展采购交易、信息流通、产品设计等不锈钢前后端服务环节;依托钒钛资源,结合冶炼、热轧产能控制调整契机,发展装配式建筑用钢和“短流程”钢;打造良好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发展工业旅游,建设全省工旅融合发展示范区。
金口河区。有序推动电冶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化、新型化发展,依托资源和环境优势,进一步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以休闲旅游、工业旅游为牵引,积极开发特色旅游轻工制品。
峨眉山市。围绕“轻净化、高效化”做强绿色工业,大力发展光纤通信、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绿色建材、轻工机械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培育以食品饮料、医药健康、旅游工艺品等为核心的特色轻工类产品,建设全省高新清净工业示范市。
井研县。依托产业基础及农业资源,大力发展以畜禽加工、谷物加工、竹木加工等为重点的特色农产品深加工,打造特色农产品加工区域品牌和特色工装品牌。
沐川县。依托产业基础和生态资源,重点推动林竹资源深加工精细化、循环化升级发展,鼓励发展有机农业及农产品精深加工,构建以林特产品、有机农产品加工等为特色的工业体系,打造全省生态工业示范县。
峨边彝族自治县。立足生态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引导发展茶制品、旅游制品等特色轻工业,有序推动高污染、高耗能产业逐步退出、转型升级。
马边彝族自治县。充分利用生态环境和资源政策优势,重点发展生态有机茶及制品,有序推进磷电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培育彝族文化用品、旅游纪念品等轻工制品。
四、推进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全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推动形成以“一总部三基地”所在地为主体,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全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优化产业布局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主要矛盾、困难问题的对策建议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落实推进载体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各项工作。
(十一)实施精准招商。坚持全市“一盘棋”理念,实施重大项目落地市级会商预审制度,避免产业发展同质化。坚持重点产业布局导向,围绕产业集群培育和区域产业协作,根据“分层分类、定向定点”要求,补齐重点产业链条短板,强化重点产业配套,协同开展产业成链、集群招商。
(十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市县两级财政要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各类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的财政性资金重点支持符合布局优化要求的项目。积极争取省级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投资符合布局导向的重点产业项目。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符合布局要求的产业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优先投向符合布局优化要求的产业项目。积极对接制造强国、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品牌质量提升等国家、省各类重大专项,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补助资金、产业发展基金和专项资金。
(十三)加强要素配给。完善重点工业载体供电廊道、电网及变电站等电力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园区水、电、气等配套建设,保障企业和项目用能、用水的稳定、高效、节能;大力推动集中热源、管网建设,限制和取代传统分散、低效锅炉,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工业发展对生态环境影响。
(十四)强化用地保障。加强工业发展规划与《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乐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在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严守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的前提下,优化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布局。积极协调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流转,优先保障“一总部三基地”项目用地,重点支持符合全市工业调整升级方向的重点项目、新兴项目用地需求。加速“一总部三基地”土地报批,加强土地储备和前期开发,确保工业项目落地建设高效推进。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和投资强度,盘活闲置、低效用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本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乐山市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指导目录(2019年)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2日